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公布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信息的公告,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海门市刘浩镇太飞兰酿酒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3320684924932638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米白酒(其他发酵酒);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海门市刘浩镇太飞兰酿酒厂;涉及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5月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刘浩镇太飞兰酿酒厂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BJ23320684924932638),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米酒的行为,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3〕00253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进行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疏于对从业人员管理培训,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管理,落实对从业人员培训。
二、宏润市场赵永科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3320684924933085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豇豆;涉及被抽样单位为:宏润市场赵永科;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倍硫磷。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5月25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宏润市场赵永科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BJ23320684924933085),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豇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3〕00265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三、海门市鑫府酒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3320684924935347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海门市鑫府酒楼;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7月3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鑫府酒楼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BJ23320684924935347),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3〕00268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四、海门市徽之润饭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3320684924935383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海门市徽之润饭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7月3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徽之润饭店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BJ23320684924935383),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3〕00266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五、海门市开发区城市港湾酒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3320684924935370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海门市开发区城市港湾酒楼;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7月3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开发区城市港湾酒楼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BJ23320684924935370),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3〕00267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六、海门市小桥流水菜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3320684924935340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海门市小桥流水菜坊;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7月3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小桥流水菜坊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BJ23320684924935340),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3〕00278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七、海门市雪鹰餐厅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3320684924935341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海门市雪鹰餐厅;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7月3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雪鹰餐厅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BJ23320684924935341),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3〕00279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八、南通海悦府饭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3320684924935344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涉及被抽样单位为:南通海悦府饭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7月3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南通海悦府饭店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BJ23320684924935344),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3〕00277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九、海门市星清雅酒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3320684924935371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海门市星清雅酒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7月3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星清雅酒店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BJ23320684924935371),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3〕00276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十、海门市富丽园酒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3320684924935359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海门市富丽园酒楼;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7月3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富丽园酒楼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BJ23320684924935359),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凉拌海蜇(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自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3〕00275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十一、海门区姜潮食品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3320684924935205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生姜;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海门区姜潮食品经营部;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7月4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姜潮食品经营部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BJ23320684924935205),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生姜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3〕00289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